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1、小型汽车是指:总质量不超过 4.5t、乘坐人数(包括驾驶员)不超过9人或车长 6m 以下的汽车。
2、如轿车、吉普车、微型车、轻型客车、轻型载货汽车及小型专用汽车都属于小型汽车。
3、小型汽车的车型代号为C1。
4、排放满足国Ⅲ标准,两厢车长不大于4米,三厢车长不大于4.2米。
本文到此分享完毕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上一篇:文昌国际航天城起步区“三横五纵”路网通车 为园区发展注入新动能
下一篇:最后一页
Copyright 2015-2022 海峡导报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:皖ICP备2022009963号-10 联系邮箱:396 029 142 @qq.com